在很多人的认知中,出轨只是一种道德层面的错误,最多受到舆论谴责和内心愧疚的折磨,不会触及法律红线,更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这种认知上的偏差,让不少人在背叛婚姻时肆无忌惮,也让很多被出轨方在遭遇伤害后,不知道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事实上,出轨并非单纯的道德问题,在特定情况下,它会触及法律边界,出轨方可能面临财产分割劣势、损害赔偿,甚至刑事责任。理清出轨的法律边界,既是对婚姻的敬畏,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。

首先,我们需要明确:普通的出轨行为,不构成犯罪,主要承担道德责任,但会影响民事层面的权利义务。普通的出轨行为,指的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与第三方发生暧昧、亲密接触、甚至性关系,但没有与第三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也没有构成重婚的行为。这种情况下,出轨方虽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,但会在离婚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,影响财产分割、孩子抚养权等相关权利。
从离婚财产分割来看,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这里的“无过错方”,就包括被出轨方。也就是说,在离婚诉讼中,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一方存在出轨行为,那么被出轨方作为无过错方,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在财产分割时给予照顾,出轨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的“照顾”并非绝对的“净身出户”,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,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、财产状况、家庭贡献等因素,做出合理的判决。
除了财产分割劣势,出轨方还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;(二)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这里的“其他重大过错”,就包括出轨行为。也就是说,被出轨方在离婚时,不仅可以要求财产分割照顾,还可以要求出轨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,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被出轨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,支出的律师费、诉讼费、取证费等相关费用;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指出轨行为给被出轨方带来的精神痛苦、心理创伤等相关损失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出轨行为若构成重婚罪,将承担刑事责任。重婚罪,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。这里的“结婚”,不仅包括法律上的结婚登记,还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。也就是说,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与第三方办理了结婚登记,或者与第三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对外以夫妻相称,那么就构成了重婚罪,出轨方和第三方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需要强调的是,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严格的标准,并非所有的出轨同居行为都构成重婚罪,只有达到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”的程度,才会被认定为重婚。方与知情的第三方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,这也是出轨行为中最严重的法律后果。
出轨行为还可能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归属。在离婚诉讼中,人民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,主要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、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,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、抚养条件、孩子的年龄等因素。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一方存在出轨行为,且该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,比如出轨方与第三方的不正当关系影响了孩子的成长环境,或者出轨方缺乏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,那么人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,可能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的被出轨方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出轨行为并不是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因素,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,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判决。
对于被出轨方来说,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,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。被出轨方在发现伴侣出轨后,首先要注意收集证据,比如出轨方与第三方的聊天记录、通话记录、照片、视频、证人证言等,这些证据在离婚诉讼中,会起到重要的作用,能够帮助被出轨方证明出轨方的过错,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。其次,被出轨方可以与出轨方协商离婚,就财产分割、孩子抚养权、损害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,签订离婚协议书,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;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,被出轨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